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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26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6月28日
出版日期 2010-06-2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26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称,要克服人才管理中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实际意义何在?

  广西读者 赵亦欣

  答:取消科研机构等的行政级别,有利于人才流动,但并不等同于“去行政化”。教育界、学术界长期倡导和期待的“去行政化”,其实是去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行政干预,建立鼓励学术至上、科学至上的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获得学术和教育的独立精神,赋予学校、科研机构教学和研究的自主权。所以,取消行政级别仅仅是迈出了一步而已。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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