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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民币的“两步半”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30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7月26日
《清算协议》修订着眼于市场机制的建设,大大催生了人民币投资产品,但人民币可回流仍受限制
出版日期 2010-07-2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30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特派香港记者 王端 记者 刘卫
 

  一夜之间,香港人民币存款、人民币保单等投资产品纷至沓来,在港金融机构正式打响了人民币产品争夺战。

  这一切缘于7月19日人民银行与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中国银行(香港)(下称中银香港)之间签署新修订的《清算协议》。

  《清算协议》,全称《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是人民银行与中银香港之间于2003年年底签订,为2004年香港正式启动人民币业务铺平道路。不过,“政府方面最初对此的态度很小心,比如规定只有香港居民才能有人民币存款”,时任香港金管局总裁的任志刚早前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说。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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