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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改革:动力和阻力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0年第8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8月01日
房地产税改革不仅是公共收入结构的改变,也需调整地方政府与老百姓的关系;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强化地方预算的公众参与
出版日期 2010-08-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0年第8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符育明
 

  房地产税是按房地产保有价值征收的一种税,是许多发达国家一项重要的地方税收,对城市公共投资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及效益起很大作用。那么,建立房地产税对中国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有什么意义与作用?对城市居民的利益会有什么影响?

  中国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主要靠营业税以及与中央分享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也是地方收入的一部分,但比重还不大。城市化发展带来了对地方公共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要求大量的基本建设投入,使地方政府不得不依赖各种收费,尤其是土地出让金,来获得城市建设的资金。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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