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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议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3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8月02日
出版日期 2010-08-0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31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如何看待同性恋现象?

评“大学‘同志’抗艾记”

《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30期

  同性恋?其实“同性交”这个词更适合他们。他们有“爱”吗?有持久而忠诚的同性恋吗?同性恋群体一味要求我们接纳他们,请问他们尊重我们关于婚姻和男女关系定义的传统吗?

  《新世纪》周刊读者

编辑回复

  从财新网的评论来看,有不少读者指斥同性恋行为。我不是同性恋者,但我为这种陈旧观念感到悲哀。在中世纪,欧洲不少国家将同性恋定义为犯罪。在希特勒当政的德国,同性恋者遭到过集体迫害。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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