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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见证:中国死刑变迁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35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8月30日
经历传奇的刑法学者邱兴隆,从2000年即公开提出立即废除死刑的观点;“堂吉诃德”如今终于看到了中国削减死刑的第一步
出版日期 2010-08-30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3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贺信
 

  财产和生命究竟哪一个重要?事实上,盗窃罪最初进入当代中国刑法的时候,并没有配备死刑。根据1979年《刑法》,盗窃罪最高刑即为无期徒刑。

  然而在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规定: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盗窃罪,可以判处死刑。

  五年后,24岁的刑法学博士研究生邱兴隆准备挑战数量剧增并且还在持续增加的死刑立法。作为他的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铭暄提醒他,当地以死刑作为博士论文选题不合时宜。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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