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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当调节一次分配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37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9月13日
对灰色收入的关注重点应放在哪里?一个人长了肿瘤,与其在细胞量级上争论其大小,不如下功夫研究如何割掉它
出版日期 2010-09-13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37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宋晓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综合国力得到极大提高,社会财富大量涌现,但是财富分配 不均日益加剧。近些年来,两极分化问题突出,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在此背景下,提高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议题。

不能只看数量不看制度

  这个问题直接涉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进而关系到投资与消费结构的调整。提高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可以量化的,近年来,工资占GDP的比重下降,无论是与中国过去比,还是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比,这一比例都过低了。有学者提出,要把这一比例从现在的12%左右提高到20%左右。问题在于,通过何种途径实现这一目标?是使用行政手段,还是发挥市场机制来提高这一比例?用行政的办法也可能在一段时间较快奏效,强令企业给职工涨工资,制定“五年工资倍增计划”等,但是,我们如果搞工资倍增计划与日本当年不同,很可能要层层落实到各级政府一把手责任制。因此,不少学者质疑,这是否不适当地干预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从长远看,这是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还是在走回头路?那么,不直接干预企业用人与工资自主权,是否政府在一次分配方面就无所作为了呢?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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