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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ECFA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0年第10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0月01日
早收清单是否按照预定的时程达成目标,是未来两年两岸经贸是否真能朝向深化合作的风向标
出版日期 2010-10-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0年第10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林祖嘉 谭瑾瑜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如期于2010年6月底完成签署,并于9月12日生效。

  虽然两岸经济协议只是架构协议,但是,包含在协议附件中的早收清单,已罗列两岸许多重要产业,若能依照时程完成目标,当能立即展现两岸经济协议效果。

  因此,早收清单是否按照预定的时程达成目标,成为ECFA生效之后,首要检验两岸经济合作成果的项目,也是在短期(2010年至2012年)两岸经贸是否真能迈向深化合作的风向标。

货物贸易:互惠双赢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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