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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在调节一次分配中发挥作用

来源于 《比较》 2010年第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0月01日
The Roles of Goverment in Income Distribution
出版日期 2010-10-01
本文见《比较》2010年第4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宋晓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得到极大提高,社会财富大量涌现,但是,财富分配不均日益加剧。近些年来,两极分化问题突出,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在此背景下,提高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所占比重,从而提高居民消费能力,进而调整投资与消费比例,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议题。提高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可以量化的,近年来工资占GDP的比重下降,无论是与我国过去比还是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比,这一比例都过低了。有学者提出要把这一比例从现在的11%左右提高到20%左右。问题在于通过何种途径实现这一目标?是使用行政手段还是发挥市场机制来提高这一比例?用行政办法强令企业给职工涨工资,制定五年工资倍增计划等,也可能在一段时间较快奏效,但我们如果搞工资倍增计划与日本当年不同,很可能要层层落实到各级政府一把手责任制。因此不少学者质疑,这是否不适当地干预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从长远看,这是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还是在走回头路?那么,不直接干预企业用人与工资自主权,政府在一次分配方面是否就无所作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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