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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立观察】房产税利害观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0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0月11日
房产税改革应不增加总体税负,促进土地管理,并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
出版日期 2010-10-11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0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面对再度趋热的房地产市场,种种迹象显示,踌躇多年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大有可能在近期推出。这无疑是一项关乎优化土地管理、改善城市公共财政的重大改革。但正因其重大,是项改革必须准备充分,精心操作,与相应改革配套推出,绝不可简单视为给房市降温的权宜之计,草率出台。

  一些多年呼吁房地产税改革的识者,目前同样在担心“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我们对这种忧患之情深以为然。

  中国热议房地产税,始于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的改革目标。此后,学界曾探索各国经验,对是项改革及操作展开研究讨论。显然,在高速城市化过程中,土地溢价过快会带来大量负效应,而征收物业税有助于减少农地和非农地差价,也可减少由此产生的腐败与不公;此税还可成为地方政府长期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减少和避免短期行为。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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