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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治观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2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0月25日
脱离民主和自由,或者脱离我们共同的宪政理念,再提依法治国就没有意思了
出版日期 2010-10-2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2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江平

  法治应该是我说得最多的话题了。我始终认为法律包含着三个层面。

  最低的是制度层面,即法律就是制度的化身。在这一点上,我常说,我们跟经济学有共同的交集,那就是制度经济学。经济学家要建立各种制度,我们法律学家也要建立各种制度。制度包含各种方面。

  除了制度层面,我认为方法层面的法律是更高一层的法治。实际上我们学法律,也是学一种方法,这可以从法学院里法律教育的方法中揣摩出来。典型的美国法学教育方式,是教授拿出一个案例,让学生来漫无拘束地讨论,人人都可以自由发言;但是到最后,学生要问老师:你有什么意见?老师说,我没有意见和结论,我教给你们的是方法,是用法律思维。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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