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又来,但今非昔比,已呈式微之态。
与以往的历次全国性“严打”相比,此次“严打”的级别、范围、力度均有明显缩减。从参与的主体看,主要是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进行部署,并无检察、法院系统的整体性参与。另外,打击的重点也被锁定为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暴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并非全面开花。
从工作措施看,在侦查破案、“严打”犯罪之外,公安部还强调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问题的整治,对社会面治安管控的强化,及对基层社会矛盾的化解;并要求做到“五个结合”,例如严格、公正、规范与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有机结合,开展“严打”整治与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机结合,抓业务与抓队伍有机结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