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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统合保障房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5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1月15日
到明年3月,黄石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将全部转为公租房,收归政府统一调配
出版日期 2010-11-1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张艳玲
 

  46岁的老徐,从煤厂下岗十年,依然和80岁的母亲住在当年煤矿分配的不足30平方米的破旧棚屋。每月12元的低租金,使他得以在黄石生活下去。

  老徐家住黄石市西塞山区有名的十三排棚户区,这里的房子多为上世纪50年代工矿区起步时建设并分配的国有公房。不久后这里即将拆迁,老徐和邻居们将被政府安置在西郊新盖的楼房里居住。

  不过,新房不再叫作“国有公房”。黄石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滕联合告诉财新记者,到明年3月,经过清理的国有公房和建好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将统一转为公租房;此外还包括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的“廉租房”、以往低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等,均要按照《黄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来管理。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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