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老徐,从煤厂下岗十年,依然和80岁的母亲住在当年煤矿分配的不足30平方米的破旧棚屋。每月12元的低租金,使他得以在黄石生活下去。
老徐家住黄石市西塞山区有名的十三排棚户区,这里的房子多为上世纪50年代工矿区起步时建设并分配的国有公房。不久后这里即将拆迁,老徐和邻居们将被政府安置在西郊新盖的楼房里居住。
不过,新房不再叫作“国有公房”。黄石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滕联合告诉财新记者,到明年3月,经过清理的国有公房和建好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将统一转为公租房;此外还包括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的“廉租房”、以往低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等,均要按照《黄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