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获刑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5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1月15日
作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长,赵连海维权不成,反因“寻衅滋事罪”身陷囹圄
出版日期 2010-11-1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贺信

  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被曝光之后,受害儿童家长的维权之路一直步履维艰。“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在这条路上跋涉两年有余,不仅维权未成功,反致身陷囹圄。

  2010年11月10日,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判处赵连海有期徒刑两年半,理由是其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此时距离赵连海失去人身自由,刚好过去一年零两天。

  “这是一个没有人情味的判决。”赵连海的妻子李雪梅在法院判决之后说。她是当天获准进入法庭旁听的四名家属之一。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毒奶粉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