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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快速上涨,关于房地产政策的讨论成为热门话题。今年5月底,国务院在批转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再次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又引发了关于开征房地产税的利害得失的新一轮热议。 包括笔者在内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曾于2004年—2006年期间对房地产税做过系统研究,其内容涉及房地产税的基础理论、税制设计以及开征后的可能影响。纵观当下的众说纷纭,实际上均未超出当初研究的范围。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炒一遍“冷饭”,以我们当初的研究结论为基础,论述一下开征房地产税的积极影响,并借此回答一些人对开征房地产税的担心和质疑…[详细]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地产税采用累进税率,则其抑制投资性需求和奢侈性需求的作用都将增强。但累进税率存在着累进级距不易把握、计算比较复杂、征税成本相对较高、有可能打击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的缺点,还需进一步深入探讨。 开征房地产税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自住性需求的实现。本课题组在设计房地产税制度时的一项重要考虑是,体现国家保障居民基本居住需求的政策导向,各地居住条件低于平均水平以下的居民,无需纳税或只需要交很少的税。同时,新型房地产税的出台还将伴随着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的大幅度清理和废止…[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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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按房地产保有价值征收的一种税,是许多发达国家一项重要的地方税收,对城市公共投资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及效益起很大作用。那么,建立房地产税对中国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有什么意义与作用?对城市居民的利益会有什么影响? 中国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主要靠营业税以及与中央分享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也是地方收入的一部分,但比重还不大。城市化发展带来了对地方公共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要求大量的基本建设投入,使地方政府不得不依赖各种收费,尤其是土地出让金,来获得城市建设的资金。 中国的城市化还有很长很艰难的路程。按麦肯锡2008年《迎接中国十亿城市大军》的报告估计,从2005年到2025年的20年里,中国要新增3.5亿城市居民。这样大规模的人口转移是经济发展所不可避免的,也对地方公共财政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如何让地方政府有一个适合地方发展需要的财政收入?如何更加合理地分摊城市建设的公共投资成本?房地产税改革对解决这些问题有重要的作用… [详细] |
·土地价值差距扩大 | ·降低进城“门票”价格 | ·权衡多重利益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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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财产税的一种。财产税是最古老的税种。在幼发拉底河域Lagash城出土的一块公元6000年前的陶盘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财产税记录。那时,被征税的财产主要是食物,此后是土地。 1620年,欧洲第一批移民到达美洲,一束蛇皮箭使他们意识到印第安人的威胁,102位移民开始修筑工事,并签订协议,约定等额拥有土地,并按土地的肥瘠程度纳税。这是美国历史上最早的税——财产税。 目前,全世界多数国家征收财产税,特别是房地产税,它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中国也有财产税,国务院于1986年9月15日颁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但征收主要针对营利性机构,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不在此列,并且不包括土地,适用范围狭小,与其他国家普遍征收的房地产税有明显差异…[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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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以地方政府主导和城市外延扩张为特点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在这一轮政府主导的城市扩张中,土地财政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尤其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详细] ·土地财政:现状、结构与地区差异 ·房地产税可解土地财政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