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文件公布,确立了集体土地可以有限地进入市场的精神:适当缩小征地范围,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008年12月3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土资源部已经起草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其中包括几个关键点:一是要界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流转的土地的范围;二是要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程序;三是要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放到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当中来进行,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详细]
黄小虎:
中国与土地和拆迁有关的冲突,追到根子上,是土地权益问题…[详细]
沈岿:
根本问题还是土地所有权问题上。我觉得需要通过一些策略性的手段,通过渐进式改革,实现宪政和民主法治…[详细]
刘守英:
从整个改革来说,根本问题是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者的所有权平等问题。集体所有制的土地进入城市圈以后,在整个规划的前提下,两种所有制的土地都有平等的进入市场的机会…[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