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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LP:中国资本项下开放一小步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10日
QFLP试点方案为外资投资机构在中国进行直接投资打开一条新渠道
出版日期 2011-01-10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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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紫雾

  自2010年初被热议的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政策终于“破局”。

  QFLP的试点方案已经得到国家外管局首肯,春节前即可出台,这是接近上海金融局的消息人士透露的。尽管此次试点仅突破了自由换汇一点,且规模被限制在京、沪各30亿美元的额度之内,且商务部门对超过1亿美元的投资领域,仍将严格审批,但此举仍可谓是中国在资本项下开放的一项重要试验。

  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在接受媒体专访时指出的,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着力点,将以直接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率先实现直接投资基本可兑换。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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