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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应该问责经济决策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9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3月07日
人大代表不应仅仅充当参谋、顾问的角色,更应该加强问责的功能,改善中国的经济决策
出版日期 2011-03-0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9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黄益平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正在北京召开。今年全国人大将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举世瞩目。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赴京以前,准备了许多提案。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就房屋70年产权、上市公司分红、改变收入分配、降税减负、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等问题准备了18项提案。过去的经验表明,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提案,政府比较重视,有利于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不过,人大代表致力于提政策建议,在一定程度上是把自己定位在政府的参谋和顾问的角色。这一功能固然重要,但是,作为全国人民的民意代表,人大代表更应该发挥对政府监督和问责的作用。吴邦国委员长在2010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与此同时,温家宝总理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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