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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滥觞之过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9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3月07日
证券市场代持现象愈演愈烈,监管当局屡禁不止,如何寻求解决之道?
出版日期 2011-03-0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9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紫雾 郑斐
 

  代持不仅合法,而且发生争议时将获得法律明确保护!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16日出台的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透露的“利好”信息。这份司法解释中称,“如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这类合同就是市场上众所周知的“股份代持协议”。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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