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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调控应持续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9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3月07日
地方财政状况在去年的卖地超收后有大幅改善,这为中央政府维持一个大力度的房产调控政策创造了优越条件
出版日期 2011-03-0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9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陈昌华

  最近一两年,市场和媒体在中国房产问题上近乎达成一种“共识”:若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调整,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将出现问题,导致地方财政不足以支持政府基建和民生支出,并影响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还款能力,进而危及整体金融的稳定。因此,房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不能太大,时间不能太长,否则会对经济造成重创,甚至引发危机。

  这个观点有些许悲观,但乐为各方利益集团和意见领袖所采纳。对地产商和地方政府而言,这是游说中央政府放宽房产调控的最佳武器。对于意见领袖们,它的好处是把所有可能的负面结果事先说明。但这个观点能反映真实情况吗?对此,笔者有所保留。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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