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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药家鑫应否被判死刑?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15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4月18日
出版日期 2011-04-1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1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摆平的平等

  背景: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又将伤者刺死后逃逸。有法律人士建议,无论是药家鑫还是其他罪犯,都应废除死刑。

  正方:被害者家属是否出了一口气与此无关,这关乎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处死药不能使死者复活也不能修复被害者的家庭,但是能够警示来者,杀人要偿命,做错了就要付出代价。这是为了还活在世上的大家,是为了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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