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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政治表现列为律师执业准入门槛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16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4月25日
出版日期 2011-04-2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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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 记者 周凯莉

  政治表现、个人品行等将成为山西律师获准执业的先决条件。据中广网4月18日报道,山西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品行鉴定制度。

  山西司法厅称,山西全省律师事务所将建立对拟接收执业人员的品行考察制度,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注意收集公安、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料,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做出品行鉴定。把品行良好作为申请律师执业的基本前提,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和实习期的表现进行认真调查审核,“从源头上确保进入律师队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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