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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中国”的法治忧思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1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5月01日
只有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真正执行,才能走出信访的困境
出版日期 2011-05-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1年第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范忠信
 

  由于信访泛滥成灾,化解信访成为各级政府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今中国简直可以称为“信访中国”。这里所言的“信访”,除了通常指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意思以外,还特指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的困局。 在这里,“信”作动词,“访”作名词。人们似乎越来越喜欢用一切传统的方式向上司哭诉、请愿,而不在乎诉诸司法程序。过分相信或依赖“信访”途径,当然意味着“信法”程度降低。人们习惯于把自己当成潜在的“访民”或“哭诉者”,而不是依法定程序当家做主的“公民”。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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