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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后赔偿的法与政治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3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8月08日
把法律变为政治,把赔偿变为维稳,不但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更会制造出新的不稳定因素
出版日期 2011-08-0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31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萧瀚

  从去年至今的上海大火案善后工作,毫无悬念地出现了因赔偿问题而引发的灾民与政府之间的僵局;同样毫无悬念的是,问题出在政府,而非灾民。


  法律上确定的赔偿第一责任人是静安建总,其为国企,上级主管政府部门是静安区建交委。现由上海市政府来兜底解决善后问题,与本应由静安建总负责,存在冲突。即便为使赔偿能尽可能如人意,无奈须由市政府花费纳税人的钱,至少在具体赔偿过程中得遵循法律的方式,在一体协商赔偿额度后,针对每一个受灾者具体情况来协商解决。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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