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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灰色募资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4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0月24日
资金饥渴之下,一些PE开始走入半公募的灰色地带。然而非专业投资人加入高风险、投资周期长达5年-10年的PE领域,会引发什么后果?
出版日期 2011-10-24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41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郑斐
 

  “刚接到一个PE的群发短信,邀约LP(有限合伙人),最低份额300万,这个PE的规模为30亿,管理费2%。”某知名企业家通过微博表达对这种私募股权基金(PE)募资方式的疑惑,“找LP还有这样群发短信的?”

  近一段时间以来,已有数位“潜在”LP在公开场合表示收到类似的PE募资短信。对于这种低门槛、份额化的募集方式,不少投资界人士表示质疑。“群发短信相当于对不特定对象募集,有违反私募基金募集界限的嫌疑。”一位人民币基金人士表示。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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