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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中级以上法院国家化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1年第1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1月01日
宪政和司法独立的话题不放开不行
出版日期 2011-11-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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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何兵

  今天身陷囹圄的企业家,有许多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说明他们曾是时代弄潮儿。走到今天,这些企业家们也要反思。当初为了自己和家庭生活富裕,有没有破坏法治?有没有想到为国家的民主法治做贡献?为后代创造更好的制度?一定意义上,这个体制出现这种情况,都是我们自己造成的,而这个机器,现在开始伤害自己了。所以,所有的企业家甚至所有的人都要意识到,国家的改善在于每个人的努力。

  第二点,私营企业家遭遇如此境况,并不奇怪。之前,主要是通过剥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农民,通过卖中小国有企业、卖地维持制度的运转。现在,中小国有企业基本上已经被卖的差不多了,卖农民的地已经不太敢了,再继续拆迁,政权就危险了。下一步从哪儿找钱?一些地方已经将剥夺民营企业家的财产作为财源。个人的命运是偶然的,群体的命运是必然的。如果不解决制度问题,还会有很多的企业家,重蹈这样的覆辙。

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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