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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影子银行”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43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1月07日
出版日期 2011-11-0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43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当前,国内通胀高企,银根紧缩,中小企业资金饥渴,越来越多的资金逃离银行信贷体系,“影子银行”成为它们的新归宿。

  与欧美国家因流动性泛滥而产生“影子银行”不同,中国“影子银行”的出现,根本原因在于金融抑制。正规融资体系无法满足投融资者的需求,国企资金垄断,民企急需另辟融资渠道。“影子银行”是资金逐利特性的自然演化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融资体系的不足。

  然而,过多的资金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势必会降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过于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还会提高泡沫风险的传染度。监管当局应当让“影子银行”更透明,鼓励场内交易,限制场外交易,控制衍生产品的杠杆率;同时应积极推进《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改,私募基金合法化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也有利于监管;此外,应尽快解决各地日益兴起的各类产权、文化交易所的监管与定价问题,避免多头领导以及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的弊端。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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