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民诉修法:检察扩权引质疑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43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1月07日
出版日期 2011-11-0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43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叶逗逗

  2011年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次修改的内容涉及了民事诉讼中从起诉到执行各个阶段,其中检察扩权引起了学界质疑。

  此次修正案的第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抗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同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相比,此次修改有两大变化:一是增加了“检察建议”这一检察监督的方式;二是将监督的范围从现行规定的“审判活动”扩展到了“民事诉讼”。作为这一规定的落实,修正案还扩大了提出检察建议和抗诉的范围。

版面编辑:邱祺璞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