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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司考”:公开的秘密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46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1月28日
名为“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统一考试”的试点已实行两年,直至今年扩大试点范围始为公众知晓。一项解决基层司法人才困境的举措,为何低调不宣?
统一司法考试始于2002年,目的在于为法律职业设置高水平的、统一的准入门槛。华西/CFP
出版日期 2011-11-2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46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任重远 叶逗逗
 

  “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司考’,你懂的!”11月15日,就在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正式公布前三天,一篇名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部小司法考试通知,请勿对外声张!”的帖子悄然出现,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律师界、法学界反应强烈。

  该帖展示了一份名为《关于<2011年单独组织在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落款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这份通知提到:“司法部决定2011年继续单独组织在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司法考试试点,并扩大在职考试试点地区的实施范围⋯⋯确因检察官短缺,急需通过试点考试取得C证(特殊管理,仅限本地使用)的,可以参加扩大试点考试⋯⋯在西部地区扩大试点,体现了对西部地区政法干警的关心爱护,是政法工作的需要,要严格在内部运作,不要对外宣传张扬。”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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