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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谁在“保”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47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05日
为什么保荐责任的板子全部打到保荐代表人身上,对机构却难下杀手?
出版日期 2011-12-0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47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紫雾 陆媛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UOUbMMKO](https://a.caixin.com/UOUbMMKO)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争议不断的胜景山河( 002525.SZ )涉嫌虚假上市案终于尘埃落定。

  11月29日,证监会公告公布,与胜景山河首发上市业务有关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均受到处罚。受到同样待遇的,还有上市当年业绩即下滑50%的科冕木业( 002354.SZ )。

  这次处罚,被业内称为2004年有保荐制度以来“最严厉的一次”,但仍基本体现在对于保荐代表人个人的严厉处罚上。

  证监会对胜景山河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其保荐代表人林辉、周凌云则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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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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