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谈“文学体制外的文学”,就得弄明白什么是“文学体制”以及什么是“文学体制内的文学”。有按照作者的身份、职业或工作单位划分的,常听见“体制内作家”和“体制外作家”的说法,但是,有些惊世骇俗之作却出自前一类人之手,而后一类人亦未必不费尽心思“顺应潮流”,正如古人所云“身在江湖,心存魏阙”。或者说还应该看具体的作品,在题材、主题甚至写法上予以分别,这又恐怕过于复杂,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下难以厘清。
我倒觉得,从前周作人以“载道”和“言志”概括两类文学,不妨借用过来。需要注明的是,他使用“言志”和“载道”的概念,虽脱胎于古代的“诗言志”“文以载道”,却无关乎“诗”与“文”的区别,就连“志”与“道”也只是“个人感情”与“社会目的”的代称而已。以后周氏归结为“言他人之志即是载道,载自己的道亦是言志”,就更直截了当。不过这里“他人”一词,涵义仍略嫌模糊,还得稍加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