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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的律师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4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30日
一家以“劳动案件只代理劳动者,绝不代理企业”为宗旨的律师事务所,在个案维权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集体谈判,逐渐摸索出一种劳工维权新模式
2011年11月底,西铁城代工厂谈判结束后,劳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工人代表合影。左三为段毅。王婧 摄
出版日期 2012-01-30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4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婧

 

  无政府主导,亦无工会参与,2011年底,发生在深圳的比亚迪罢工风波和西铁城代工厂罢工风波,均以劳资双方集体谈判的形式妥善解决。(参见本刊2011年第44期“比亚迪:裁员通过谈判桌”,以及财新网2011年11月24日“西铁城深圳代工厂罢工始末”)

  这两起劳资集体谈判背后,一家以“劳动案件只代理劳动者,绝不代理企业” 为宗旨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下称劳维所)至为关键。

  这家专业化的劳工律师事务所,在过去六年多时间内代理了近3000个劳动案件。此间正是中国劳资纠纷高发期,罢工等劳资矛盾在珠三角等地区风起云涌。在个案维权基础上,劳维所通过组织集体谈判,逐渐摸索出中国劳工维权的新模式。但这一模式要在全国推广,困难重重。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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