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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益债有限入市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6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2月13日
交易所打开私募高收益债市场大门,这对一个基本从未经历违约事件、金融国企为主要投资人的债市而言,意味着什么?
出版日期 2012-02-13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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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张宇哲 杨娜
 

  发展交易所债市已成为证监会目前的政策重心。来自多个渠道的信息确认,自2011年底以来,证监会有意推动高收益债(high yield bond)作为交易所债市的主力产品,期望高收益债成为扩大市场容量、活跃市场交易和推动产品创新的突破口。

  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有望于近期先推出《私募公司债管理办法》,收益率会高于一般公司债,但并不会明确定义是高收益债券。

  对于中国的高收益债如何定义,证监会债券办公室官员对财新《新世纪》称,“高收益债意味着高风险,可以从多角度理解,并不仅仅限于信用级别较低这一个标准,因为信用级别会随着企业发展而变化。目前证监会对此还没有界定。国际上的界定标准可以借鉴,但不能简单类比。”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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