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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信收费争议口水战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7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2月20日
出版日期 2012-02-20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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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郑道

  1月30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管理局启动了一项行动——“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对电话计费标准、固定电话基础费等电信服务中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哈尔滨工商局称,当地固定电话基础费用等电信服务标准,是由原先政企尚未分离时的国家邮电部制定的。按照现行计费方式,即使只通话几秒钟,也要按一分钟收费。这明显违背民事活动以及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

  哈尔滨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单次按分计算,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算。假如只说了10秒钟,它按60秒收费,就等于多收了50秒的钱,这违反了《民法》规定的民事活动等价有偿、公平、诚实守信、不得违反公众利益的基本原则。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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