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中国研究文献中近来出现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即“割据式的威权主义”。这一术语抓住了转型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即权威体系的分裂以及由此导致的执法碎片化。
《律师法》成为“管律师的法律”,不被公安机关尊重和信守;质检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分别以《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自己的执法依据,或保护自身部门利益的法宝,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互相掣肘,缺乏协调行动;国资委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名义制定国企负责人绩效考评和奖惩标准,导致大型国企屡屡不为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买单,使《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国家法律在它们面前显得娇弱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