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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明边界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9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3月05日
出版日期 2012-03-0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9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这句脍炙人口的法谚简单形象地阐明了自由的边界,亦即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言论自由的特殊性在于,其侵害通常是无形的,其边界的界定也比较困难,不仅需要分析具体语境,在更为复杂的情形下,还涉及到法律技术的改进,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乃至整个法制体系的完善。

  在韩寒和方舟子之争引发的舆论漩涡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无论“挺韩”或是“挺方”,除去非理性的爆粗口谩骂者外,不少人都援引美国有关法规为依据,“《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更是被多次提及。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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