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青岛“黑老大”聂磊末路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12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3月26日
聂磊一审获死刑,“保护伞”问题“另案处理”。迄今又有数名官员落马,青岛警界震荡仍未息
2011年12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胶州法院大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以聂磊为首的32名被告人。图为被告人聂磊在法庭上接受询问。新华社
出版日期 2012-03-2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12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晨
 

  73岁的聂毓祥下午16时走出法院的时候,有些恍惚。周围的人叫他名字时,他迟迟缓不过神来——他难以接受儿子聂磊被一审判决死刑的结果。

  3月20日,青岛市中院在下辖的胶州市法院,对聂磊涉黑案一审宣判。以聂磊为首的32名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骨干成员接受判决。长达366页的判决书,从早上8时念到下午近16时。聂磊被认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十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一年前,聂磊案引发青岛警界震荡的消息令社会震惊(参见本刊2011年第40期“‘黑老大’引爆青岛警界地震”)。但此次的判决,只牵涉聂磊及其组织成员的“黑道”之事。至于“保护伞”问题,则“另案处理”,相关情况至今尚未明朗。

版面编辑:邱祺璞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