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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的优先次序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15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4月16日
增加市场主体,改变市场结构,再实施关键性价格改革,应为当前金融改革的最优顺序
出版日期 2012-04-1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1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陆磊

  当市场在期待利率市场化和资本账户可兑换等关键性金融改革的时间表的时候,殊不知忽略了更为关键性的改革——金融市场主体,尽管看起来它们已经非常“市场化”了。

  金融机构真的能自负盈亏吗?如果能,为什么会出现“太大不能倒”?美国又何至于愤怒到出现“占领华尔街”的运动?

  所有的风险防范机制似乎都可能出现失灵,资本充足率也陷入悖论。资本充足率相当于银行的杠杆率,传统上被认为是约束银行风险的缰绳。但现在,资本充足率被发现原来不过是一种新的软约束,原来仅仅仰赖中央财政注资,现在变成了可以不断向市场进行再融资。原本以为资本会约束资产,结果变成了资产扩张是刚性的,而资本随之不断扩张。无疑这导致了非常讽刺的后果,我们为之努力的金融改革方向到底是什么?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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