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隐私的公共价值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16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4月23日
法律应当为权力和科技套上缰绳,限制其滥用,以便在世俗化的时代确保基本的文明和伦理秩序
出版日期 2012-04-23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16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郑戈

  谈到公权对个人隐私的全面侵掠,人们往往会想到乔治·奥威尔的《一九八四》。无所不在的“电屏”使“老大哥在看着你”,成为每一位公民的生存处境,个人尊严、独立人格乃至基本的羞耻感都了无存身之地。如果说这种监控技术在奥威尔的时代还只是一种虚构的话,在我们这个“数码时代”,它却已经成为一种现实。

  之所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人民还能享有一定程度的“私人空间”,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限制权力和技术滥用的法律制度。并非所有技术上可行的事情都符合公共利益,法律应当为权力和科技套上缰绳,以便在世俗化的时代确保基本的文明和伦理秩序。

版面编辑:邱祺璞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