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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被转制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2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5月28日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华被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进入倒计时,意味着“四大”在华获得的“特殊待遇”已宣告结束
出版日期 2012-05-2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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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紫雾
 

  财政部5月10日发布《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下称《转制方案》),要求四大中外合作会计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毕马威华振、安永华明,下称“四大”)转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其中,最硬性的是要求“四大”的境外合伙人占事务所合伙人总数比例不超过40%,到2017年不超过20%,首席合伙人须具有中国国籍。这四家目前均采取有限公司形式。

  启动改制对于“四大”来说并不突然。“‘四大’早已建立专门负责转制的小组,与财政部定期沟通。”“四大”中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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