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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核准制突破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25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6月25日
监管层主动放松实质审批,不设财务指标,不设发审委,不用保荐制
2011年5月31日,五家中关村示范区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集体挂牌仪式在京举行。
《财新周刊》 记者 郑斐 范军利
 

  资本市场一致热烈盼望的核准制发行,将在新三板市场正式推开。

  6月15日,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标准进行界定,并对其股票登记、转让、定向发行等相关事宜作出相应规定。

  《征求意见稿》一出,引发资本市场热议,特别是从事新三板业务的投行人士,对此办法反响热烈。

  西部证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实质意义,在于证监会表现出推进非上市公众公司改革的态度与决心。

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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