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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权力革命”的突破口——对县级政权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2年第8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8月01日
县级政权是中国社会矛盾的集中区,在县级政权全面启动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便会在全国铺开
2011年5月17日,香河县安平镇谢屯村农民打出横幅,要求还农民土地。新华社:王炳美
特约作者 李拓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近一个世纪以来,我国先后发生三次伟大革命。第一次革命是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为中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第二次革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建立了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第三次革命是我们党领导的改革开放这场新的伟大革命,引领中国人民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阔道路,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光明前景。”这里,我们第一次把改革开放宣称为一次“新的伟大革命”,并将这一次伟大革命与前两次改变社会性质的革命相提并论。这就表明,改革开放不是一次枝梢末节的修修补补的改革,而是在社会主义内部推进的一场深刻革命。与前两次革命不同,第三次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在前两次革命基础上的新权力革命,其革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而不是“改朝换代”,因此,我把它叫做“新权力革命”。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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