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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的现代意义何在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38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9月24日
包公文化说到底是人治时代的产物,与今天所强调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制约权力滥用的法治模式完全不同
□ 侯猛 | 文

  河南省高级法院新近提出河南挖掘、弘扬“包公(北宋开封府尹包拯)司法文化”,并以此来培育更多为人公正廉洁、为民伸张正义的“包青天”。该院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将以“包公司法文化”为重点,传承弘扬法家文化、府衙文化等中原传统司法文化。

  包公是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的象征,其故事也被写成明清的公案小说或戏剧,成为民间传说,为老百姓所熟知。这一次,河南高院高举包公旗帜加以宣传,以期提升法院的形象。如果只是将包公作为河南法院的徽标和象征,以此区别河南法院与其他法院,这倒也可以理解。但如果将包公事迹深度挖掘,并将其所作所为贯穿到现代司法过程中去,这种作法可能就要警惕。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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