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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腐后继”董永安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44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1月12日
作为河南省交通厅第四位涉贪腐被查的厅长,董永安是“前腐后继”和“带病提拔”的典型
上任之时,董永安也信誓旦旦,称要“坚持从严治理,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财新周刊》 记者 王和岩
 

  56岁的董永安正在等待司法判决。一个月前的10月9日,作为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的他,因涉嫌受贿犯罪,在许昌市中级法院出庭接受审判。

  检方指控,董永安在担任河南洛阳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河南安阳市市长,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等领导职务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17人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00多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1330万元人民币因尚未实际取得,属犯罪未遂。

  作为河南省交通厅第四位落马的厅长,董永安案令人关注的不仅仅是高达数千万的涉案金额,还有交通厅长的“前腐后继”。检方的指控显示,他在出任交通厅长之前,就已涉嫌受贿多年。值得深思的是,对于屡出贪官、各界聚焦的高危职位,组织部门的考察不可谓不慎,为何仍难阻“带病提拔”?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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