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消费保护集体填空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46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1月26日
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框架应成为金融监管当局反思和改革的重要内容,而非因循原有格局
中国银监会11月21日宣布正式成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代表消费者维权,并查处违规的银行。
出版日期 2012-11-2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46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张宇哲
 

  中国银监会11月21日宣布正式成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代表消费者维权,并查处违规的银行。此次银监会首次提出,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是银监会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重要目标。

  今年8月,国务院已正式批复“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下设消费者保护局;9月,继保监会设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证监会设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局之后,央行、银监会内部均已成立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该机构设置为司局级单位,配备一正一副两个主任,编制15人,目前人员尚未全部到位。

版面编辑:邱祺璞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