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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等自由主义一辩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50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24日
人之一生将如何展开应该依赖于个人的选择,这是我所理解的自由主义
出版日期 2012-12-24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50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 周濂 | 文
 

  我在英国访学的那半年,深深体会到了各种“不自由”——不能在咖啡馆里吞云吐雾,不能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能随时闯红灯也不能随地吐口水。

  半年倏忽即过,就在我逐渐开始适应这些不自由的时候,我回到了“自由的祖国”,重新过上了随心所欲的生活。

  显然,如果把自由非道德化地理解成只要没有人阻止我们按照自己的(现实的或潜在的)愿望行事,我们就是自由的,那么,到底是天朝自由还是番邦更自由,的确是一件让人为难的事情。自由的“非道德化定义”之所以会产生诸多困难,首先在于它主张每一种自由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但这显然有悖于我们的日常直觉——乱闯红灯的自由与言论自由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哲学随笔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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