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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安处分革除劳动教养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4日
劳教制度严重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应通过对其进行程序上、对象上、时间上、内容上以及执行方式的改造,实现保障人权和保卫社会的有机统一
曾“因言获罪”被劳教的任建宇在劳教所门口接受电话采访。
◎ 刘仁文 | 文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1月7日明确提出,2013年将重点推进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其实,对劳教制度的改革已经讨论多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已经两届将针对劳教改革的《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列入立法规划。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到2011年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该法也没有出台。

  2012年,“上访妈妈”唐慧劳教案以及以任建宇案为典型的重庆系列劳教案等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人们期望以此为契机推动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确实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既然立法者也早已有此规划,就要掌握改革的主动权。笔者认为,借鉴国外的保安处分制度,应为劳教改革的方向。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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