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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负有解释决策的责任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19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5月20日
◎ 乔新生 | 文

  近期,云南昆明石油化工项目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当地群众以自己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为理由,通过公开方式表达反对的意见。

  我国现行决策体制是典型的行政主导决策体制,行政机关在投资建设方面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在一些地方,所谓征求当地居民意见就是把已经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张榜公布,告诉当地居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已经做出决策,是“权威性”意见。这种事后告知的做法非但不能平息社会矛盾,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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