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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李旭利案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24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24日
资金和账户由其控制,买的股票与其管理的公募基金重叠;李旭利则自辩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是自己下达投资指令,不应定罪
《财新周刊》 记者 张冰
 

  李旭利很想翻案。

  一审被判四年有期徒刑的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曾被作为A股市场公募基金最大老鼠仓案的典型,在二审中当庭翻案,坚持无罪辩护,辩称之前的有罪供述是因为受公安侦查人员胁迫和诱导。

  5月23日,该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一天。

  李旭利辩护律师周泽称,因检察院向法院提出了延期审理的申请,该案最终的裁决将推至6月30日之后。

  “当庭翻案,辩称有罪供述是因为受到公安人员的威胁诱导,已经成为当前的一个潮流。”一位资深经济案件律师表示。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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