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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新世纪》周刊2013年第28期)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28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7月22日

  问:7月15日,“唐慧案”二审宣判。唐慧胜诉,并获赔偿金2641.15元。被羁押九天,为何赔偿金如此之少?

  北京读者 许宁

  答:中国的诉讼费用采取“预交制”,原告要得越多,交的诉讼费越多,最后一旦不被支持,预交的诉讼费用只能自理。

  核心问题是国家赔偿制度须改革。《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12年前的陕西“处女嫖娼案”,咸阳19岁少女麻旦旦被违法羁押两天,罪名是“嫖娼”。为证清白,麻旦旦去医院证明自己是处女。最终,法院判决公安局支付麻旦旦违法限制人身自由两天的赔偿金74.66元。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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