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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难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33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8月26日
国土资源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新试点尚未突破现有法律框架,仅进行有限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近期恐难大步走
中国现行土地制度是既有城镇化模式矛盾重重的重要塑造者。刘乐/CFP
《财新周刊》 记者 汪苏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的推进仍然面临阻力。

  财新记者了解到,各方一度期待的国土资源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最终只形成了对新试点的指导意见,未能形成全国层面的管理办法。

  为求共识,新试点不再采取突破现行法律的转让、出租等方式,而是在法律框架内,探索以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以及企业兼并、破产等引致的转移等合法流转方式,且范围限定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亦遇阻。此次修法已经选择不动征地基本制度、只改变补偿方式的“小修”,即便如此,各方争议仍然极大。草案在全国人大一审后迟迟未能进入二审。

  中国现行土地制度是既有城镇化模式重重矛盾的重要塑造者。一个基本共识是,要开启新城镇化模式,必须进行土地改革;而是否给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平等权利,是其中一个关键问题。

版面编辑:喻竹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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